近期,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集中参保缴费期开始了,
不少市民留言咨询有关参保缴费问题,
下面小编一一解答~
1问: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25年度厦门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
2问:2025年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1.正常缴费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
2.日常缴费时间: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
3问:要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答:城乡居民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会接到城乡居民申请、进行参保信息采集后,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也可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或“i厦门”APP(厦门税务-税务社保业务)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大学生),由厦门市教育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初将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在校学生信息通过厦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非隶属厦门市教育部门主管学校的在校学生,由各学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大学生由各高校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传在校学生信息,税务部门办理参保登记。
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参保信息未发生变化且需继续参保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只需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缴纳医保费款。
4问:居民医保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答:1.个人自缴:参保人可使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在线缴费等方式进行缴费。参保人于集中参保登记时间内已办理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税务部门将在正常缴费时间内从其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账户扣缴居民医保费;对日常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1日至月底从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或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居民医保费。当年度已参保的,即可在参保后自行缴费。
2.由学校或居(村)委会代缴:学校或居(村)委会在上述缴费时间内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参保人在正常缴费时间段内完成缴费的,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5问:我是在校大学生,错过了学校统一参保期,如何自行办理补参保?
答:错过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时间的在校大学生,可登录“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或“i厦门”APP(厦门税务-税务社保业务),通过“大学生参保”功能补办参保登记。
6问:学生在学校和老家均未参加任何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如何选择?
答:原则上应参加学籍地居民医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精神,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原则上应在常住地(即学校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7问:作为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需要缴纳居民医保费吗?
答:需要。
符合政府资助参保的缴费人员由政府部门按规定分类代缴2025年居民医保。属于第一类医疗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第二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个人无需缴费;属于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个人按当年度缴费标准的10%缴纳,2025年度个人按45元缴纳。
8问:如何为小孩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
答:1.打开“闽政通”APP,登录后在首页搜索“i厦门”,进入后选择【税务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一卡通委托】模块办理;
2.打开“i厦门”APP,登录后通过【税务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一卡通委托】模块办理。
9问:如何申请居民医保费退费?
答:对于拟申请退还已征收入库的2025年居民医保费的,必须在2025年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2025年1月1日)之前提交退费申请。
退费申请可通过“i厦门”APP-【税务社保业务】-【社保费缴纳】-【社保费退费】模块办理。
10问:如何查询自己的缴费状态?
答:可通过“闽政通”APP-【i厦门】-【税务社保业务】-【个人缴费查询】或者“i厦门”APP-【税务社保业务】-【个人缴费查询】模块查询自己的缴费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