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审查流程
1.申请人提交送审项目材料。
·一般由主要研究者负责送审材料。药物、器械的申办者一般负责准备送审材料。多中心试验的年度/跟踪审查报告,一般由申办方负责送审。申请表由主要研究者签字。
·准备送审文件:根据送审文件清单,准备送审文件;方案和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和版本日期。
·填写申请/报告的表格:根据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或“报告”。
·提交:可以首先提交2套纸质送审文件,同时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mykec@huaxiaeye.com (主题标注“XXX申请者伦理材料”)或者现场随纸质材料交电子版也可。若申请单位为外单位的,纸质材料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通过形式审查后,准备书面送审材料10份。首次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的主要研究者,还需提交研究者简介、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GCP培训证书复印件。
2.秘书对送审项目按照送审文件清单进行形式审查
2.1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退回补充/修改材料。
2.2 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秘书发送受理通知,建档。合格项目则通知补充其余材料份数一式十份,列入审查程序。
2.3申请人缴纳审查费用(成功受理后、初始审查前);每个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费用6000元人民币(暂定,包括初始审查、复审)。项目受理后,初始审查开始前向医院财务科缴纳。伦理审查费归医院计财处统一管理,设专项管理。(户名:厦门眼科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5101561001052502781;开户银行:厦门建行厦禾支行;税号:91350200MA3453C598)注:汇款请注明项目具体名称或公司名称。
3.秘书对送审项目进行处理
3.1由主任委员或其授权者决定审查方式。会议审查告知预定审查日期。主任委员根据机构立项情况的实际需求确定会议审查的时间,需要时可以增加审查会议次数;紧急会议及时召开。秘书并通知申请者做好相应的准备,如制作汇报PPT等。通知委员/独立顾问参会时间。准备会场及会议相关设备、材料。
3.2 根据送审项目确定的审查方式相应标准操作规程对项目执行审查。
4.伦理委员委员履行职责,对项目开展审查。
5. 秘书整理审查工作表/会议记录、制作决定文件,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审签会议记录、决定文件。伦理委员会秘书在委员会做出伦理审查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以“伦理审查批件”或“伦理审查意见”的书面方式传达审查决定。
6. 秘书对项目审查材料进行归档。
7.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