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更多的贫困白内障患者接受复明手术,解决其因病致盲的问题并减轻其就医负担,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作为“八闽点睛行动”项目定点单位之一,将为我省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前往申请。
一、救助对象
具有厦门户籍、患有白内障且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贫困参保患者可申请救助。
二、救助标准
受助患者使用项目定点医院指定的人工晶体(取得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受助患者按当地现行医保政策正常报销之后,需要患者个人负担的部分由项目定点医院承担。
三、定点医院
贫困白内障患者需到“八闽点睛行动”项目定点医院—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接受手术治疗。
四、救助所需材料
贫困患者可凭医院诊断结果,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相关贫困证明(低保证明或贫困情况简述材料及相关证明),就近前往项目定点医院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由定点医院进行免费检查,并提出手术意见并进行相应手术补助。
附件一:“八闽点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二:申请表(点击下载)